
工作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朝阳区民办教育信息工作的意见
朝社管所发[2008]1号
为进一步加强朝阳区民办教育信息报道工作,拓宽民办教育信息覆盖面、提高信息质量,围绕民办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目标,全面、准确、及时地展示朝阳区民办教育发展状况,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之间的信息交流,以适应朝阳区民办教育快速发展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朝阳区民办教育信息报道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朝阳区民办教育信息宣传工作,推进民办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由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及社办科工作人员组成信息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
三、信息宣传工作重点
1. 加强对朝阳区民办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化民办教育改革,推动民办教育和谐健康发展的宣传。
2. 全面宣传朝阳区民办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学校组织建设、学校思想建设工作和学校在硬件建设中的特色、亮点及成效。
3. 重点宣传民办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思路、办学模式、办学内容、办学特色。
4. 专题报道民办学校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的过程、特色以及社会效益。
5. 突出对民办学校举办者、学校管理人员和工作在一线教师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和争先创优、争创一流事迹的宣传。
四、建立信息宣传工作机制
1.组织建设
(1)各学校建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主管领导作为本单位的信息工作负责人,指定1名了解本单位情况并具有一定分析问题能力和文字水平的人员担任信息工作联络员(简称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综合分析和撰写上报工作。
(2)为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将通过组织集中培训、个人自学辅导等形式,提高信息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信息报送
(1)各学校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报送反映学校工作的各项信息。
(2)上级领导到学校调研指导工作,应于活动结束后尽快将活动内容和照片整理报送。
(3)对重大事件或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要积极上报。
(4)信息上报主要以新闻简报的方式一事一报。
(5)凡上报的信息都必须由学校主管领导审定,保证上报信息的质量。
2.信息报道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将各学校送报信息整理、筛选后:
(1)上报区教委办公室。
(2)在朝阳民办教育咨询网“教育新闻”专栏上登载。
(3)由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负责编印“朝阳区民办教育信息专刊”,在区教育系统发放。
3.信息工作表彰
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每年根据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数量、质量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及评比,对优秀单位、个人进行表彰。
五、信息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信息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基本熟悉民办教育相关文件要求,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
3.具有较好的理论文字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善于把握大局,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及时发现、捕捉、反映各类重要信息;
5.协调本单位各部门的信息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客观地收集、整理、报送信息。
六、信息工作要求
1.逐步健全各单位宣传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充实和加强宣传工作力量。
2.各单位信息员的变动调整,应及时上报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备案。
3.各单位信息员要认真收集整理、及时报送本单位的信息。
4.上报方式:各单位信息员将信息发至邮箱。
E-mail:CYMBLHH@sina.com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65004503转8104或8115
传真电话:65012454
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
2008年11月
附:信息员登记表
朝阳区民办学校信息员登记表
单位: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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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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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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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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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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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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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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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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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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