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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变更名称(许可类)

民办学校名称的变更(许可类)

 

(一) 办理对象朝阳区已批民办学校

(二) 办理时限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三) 办理机构: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

(四) 受理地点:朝阳区教委行政事务综合处置大厅

地址:朝阳区石佛营西里2号         

邮编:100025

电话:85852027

(五) 提交材料目录

1.行政许可申请表原件1份。

2.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变更名称的申请书原件1份。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5.决策机构会议决议原件1份。

6.学校章程原件1份。

7.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1份。

    (六) 材料模板(点击下载):

          民办学校变更名称(幼儿园).rar

          民办学校变更名称(中小学).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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