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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区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区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工会:

    根据朝阳区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朝教工发[2016]01号文件)精神(见附件8),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将组织开展“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及要求

1、  评选条件及要求参照教育工会下发的《朝教工发[2016]0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2、  基层工会推荐上报“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和“朝阳教育劳动奖章”各1个。

3、  未在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建立工会组织,以及未签订集体合同的民办学校,不在参评范围。

4、  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将择优上报区教育工会,参加“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的评选。

二、   材料报送说明

(一) 上报材料

1、    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附件1

2、    朝阳教育先锋号推荐审批表(附件2

3、    朝阳教育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附件3

4、    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

5、    朝阳教育先锋号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5

6、    朝阳教育劳动奖章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6

7、    各奖项对应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

(二) 上报要求

1、请在填写表格前仔细阅读《填表注意事项》(附件7),按规定字号、字体、字数及相关要求填写表格。

以上所有上报材料,纸质材料均打印一式两份按要求盖好章。特别需要注意:各推荐审批表(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填写好后必须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格式。

2、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 cymbgh@163.com , 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校+劳动奖项申报”。

(三) 上报时间及地点

务必于201641日(星期五)1600前将纸质材料上报到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1105(朝阳区安贞桥东胜古北里甲9);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64440399  64449959

附件1: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2:朝阳教育先锋号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3:朝阳教育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4: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推荐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5:朝阳教育先锋号推荐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6:朝阳教育劳动奖章推荐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7:填表注意事项.doc

附件8:关于开展“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

  2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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