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通知
关于转发区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区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工会:
根据朝阳区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朝教工发[2016]01号文件)精神(见附件8),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将组织开展“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及要求
1、 评选条件及要求参照教育工会下发的《朝教工发[2016]0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2、 基层工会推荐上报“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和“朝阳教育劳动奖章”各1个。
3、 未在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建立工会组织,以及未签订集体合同的民办学校,不在参评范围。
4、 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将择优上报区教育工会,参加“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的评选。
二、 材料报送说明
(一) 上报材料
1、 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附件1)
2、 朝阳教育先锋号推荐审批表(附件2)
3、 朝阳教育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附件3)
4、 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
5、 朝阳教育先锋号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5)
6、 朝阳教育劳动奖章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6)
7、 各奖项对应的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
(二) 上报要求
1、请在填写表格前仔细阅读《填表注意事项》(附件7),按规定字号、字体、字数及相关要求填写表格。
以上所有上报材料,纸质材料均打印一式两份,按要求盖好章。特别需要注意:各推荐审批表(附件1、附件2和附件3)填写好后必须正反面打印,不得改变格式。
2、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 cymbgh@163.com , 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XXX学校+劳动奖项申报”。
(三) 上报时间及地点
务必于2016年4月1日(星期五)16:00前将纸质材料上报到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1105室(朝阳区安贞桥东胜古北里甲9号);电子版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刘老师
联系电话: 64440399 64449959
附件8:关于开展“朝阳教育劳动奖状”、“朝阳教育先锋号”、“朝阳教育劳动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