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通知
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召开2016年民办学校行业集体合同协商会议
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召开
2016年民办学校行业集体合同协商会议
供稿单位: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
2016年6月24日上午,朝阳区民办学校行业集体合同协商会议在朝阳区教委召开。参加会议的有教职工方首席协商代表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副主席刘笑峰,学校方首席协商代表朝阳区安民学校法人张连海等14位协商代表。
会上,首先宣读了《朝阳区民办学校行业集体合同(草案)》、《朝阳区民办学校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及《朝阳区民办学校行业女工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
接着学校方和职工方代表以法律法规为准则,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友好合作、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抓住重点,坦诚相见,就三个集体合同的条款进行热烈讨论,集思广益,充分阐述各方的意见,经过文明、友好、平等协商,对条款最终达成了共识,如:朝阳区民办学校行业最低月工资标准高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10%;朝阳区民办培训学校教师每月按课时计算薪酬的,每小时课时费不低于80元。
最后,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党总支书记、朝阳区民办学校工会联合会副主席刘笑峰进行总结,强调双方协商代表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为签订集体合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项工作既让教职工因为工资增长而得到激励,共享学校发展成果,同时又化解劳资双方矛盾,保护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坚持共商共议、共建共享,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维护学校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双赢,使工会工作成为促进民办学校健康发展的有效保障。
2016朝阳区年民办学校行业集体合同协商会议
2016年朝阳区民办学校行业集体合同协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