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通知
管理所党总支工作问答
管理所党总支工作问答
一、党总支对各支部的工作要求有哪些?
答:(一)支部书记热爱党的工作,积极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支持和协助行政领导,做好学校的各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认真履行支部书记的职责。每学期认真制订党支部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
(三)加强理论和政治学习,促进党员自身素质全面提高,定期组织党员学习培训,做到“五有”:有学习计划、有学习制度、有学习记录,有学习材料、有学习心得。
(四)建立高素质的党员队伍,发挥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学校的情况确定学习重点,组织专题研讨。保证党组织活动时间,党员会议和党员活动有记录,党员有评估,《党支部工作手册》记载清楚,使用规范。
(六)党总支对各支部的工作定期进行统计、评估和考核。
二、党总支对基层支部工作要求中的“五个一”的内容是什么?
答:(一)每学年做一次问卷调查,听取群众对党员和支部的意见;
(二)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自我分析、评价,增强团结协作意识;
(三)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员间的沟通和了解;
(四)组织一次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了解各位党员在群众中的威信;
(五)建一个党建的橱窗,党务工作及优秀党员事迹及时进行展示。
三、党总支对基层党支部党务公开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党务公开要以提高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的,加强与学校行政班子的沟通,全面推进学校工作,提高党组织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组织的工作和与学校相关的全局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要结合民办学校实际,具有针对性。
(四)党务公开的方式和时限由党支部确定。
(五)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六)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党费收缴有哪些要求?
答:(一)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要主动自觉、按期按标准向党组织交纳党费;
(二)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三)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交纳或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五)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五、缴纳党费的标准是什么?
答:缴纳党费的标准如下:
(一)档次
第一档:5元——10元;
第二档:11元——15元;
第三档:16元——20元;
第四档:21元——30元;
(二)党费金额的计算:各支部根据党员的职务或工资收入确定党费交纳的金额;
(三)没有经济收入的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不低于100元。
六、党费上缴方式有哪些?
答:(一)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个党员按要求把党费交给所在党支部,由党支部上缴上级党组织;
(二)各党支部将党费统一收齐,半年或一个季度上缴一次,现金或转账均可;
(三)上缴时间为:按季度每1、4、7、10月的2日以前上缴;
(四)现金上缴到管理所党总支,转账缴到工商银行。开户行:035“工行望京支行营业部”账号:0200003509004630732单位全称:北京市朝阳区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所
(五)上缴党费的同时上交一份党员缴纳党费的清单;
(六)党支部每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管理所党总支。
七、党费如何使用?
答:党费使用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的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八、对基层党组织信息宣传工作有哪些要求?
答:对基层党组织信息宣传工作总体思路:以“执政为民,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宣传主题;以“发挥党员模范作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为报道要点;以总结各单位教育活动的特色亮点、经验做法、典型成效为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重视教育的信息宣传工作,选一名理论水平高,写作能力强的党员担任信息宣传员;
(二)各单位党组织要经常研究党支部的各项工作,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总结出具有规律性的经验,树立典型,总结事迹,做到及时将信息上报管理所党总支;
(三)管理所党总支设专门邮箱,收集各支部的信息资料。各支部可登陆浏览,相互借鉴好的经验做法;
(四)上报信息要注意整理报道一线普通党员的平凡事迹,以小见大,以理服人,以情动人;
(五)上报信息要注意按照公文的写作格式及要求,语言简洁,表述具体,力求生动;
(六)上报信息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和放假前一个月的15日之前,平时随时搞活动,随时上报活动信息;
(七)信息上报途径可为邮箱、传真等形式。
(党总支信息宣传邮箱:bcdyxjx@tomcom) 传真:65012454
九、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有哪些要求?
答:(一)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职工中的党员工作期在6个月以上,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如所在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职工中的党员工作期在三个月以上,不足半年的党员,应转移党的临时组织关系;
(二)持临时党员关系介绍信(党员证明信)的党员,可同所在学校的党员一样,编入支部或党小组,参加学校的党组织生活,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正式党员离开所在学校,如已有接收单位的,其党的组织关系参照调动工作的相应办法接转;若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
(四)被招聘的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学校的党组织。(见转接党组织关系流程)
十、接转党员党组织关系的流程是什么?
答:转接党组织关系流程:
(1) 接收流程:
(2) 转出流程:
十一、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有哪些要求?
答:(一)认真查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凭证,为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及时将党员编入党组织,并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二)接收党员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及时反馈给转出组织关系的党组织;
(三)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组织关系变更、民主评议情况等内容,并将相关材料转给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
十二、如何对非在册党员进行管理?
答:(一)非在册党员是指学校聘用的教职员工中具有党员身份,但是党组织关系不在本单位或党组织关系未转入本支部的人员,包括持有流动党员证和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
(二)各支部要结合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对非在册党员进行管理,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学校整体工作;
(三)各支部对非在册党员要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统计,制作名册,提出明确要求,非在册党员要按要求参加所在学校支部开展的各项组织活动,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要与本支部党员进行同样管理;
(四)各支部对非在册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要认真记录,每年在适当时候将非在册党员的表现交与该党员所在支部,对表现突出的非在册党员要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对有不符合党章要求表现的非在册党员也要提出相关的处理意见;
(五)对符合转移组织关系条件的非在册党员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六)年终各个支部要将非在册党员的情况以及对非在册党员的管理情况上报党总支。